letou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成都高新区2018年招生入学办理注意事项
时间:2018-04-16 19:21:52 作者:高新招办 来源:成都高新区 【 】 浏览:26524

一、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注意事项

  一、适用对象

  在本区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同一区域)。

  二、提交材料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 申请人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8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社保缴纳证明指全市统一制式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5. 截止2018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 申请一年级入学的随迁子女需于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原就读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生学籍卡)。

  三、温馨提示:

  1.已在本市中心城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中心城区内转学,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在我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于6月7日前交回我区现就读学校。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8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4.5月工作日,随迁子女监护人通过高新区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注册,再到持有居住证所属街道办事处窗口审核资料,7月第二周通过平台、短信告知统筹安排学位,监护人到校确认学位,8月28日学生报到。

  5.天府新区直管区属于中心城区不适用随迁子女政策,高新东区过渡期内继续适用随迁子女政策。


二、小一入学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1、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截止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入学实行先网上报名,再在户籍所在地归属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需提供户籍和房产证明材料,监护人须实名拥有与户籍地地址相一致的房屋产权。

  2、公民办同招:公民办小学同时开始招生,报名民办小学不影响公办小学入学登记。

  3、时间节点:

  5月21日——5月25日公布入学登记公告;

  5月28日——6月1日监护人网上报名注册;

  6月4日——6月8日监护人按要求到登记点审核资料;

  6月15日:公布报名登记名单

  6月20日:公布各小学划片范围

  6月22日:公布各小学入学名单

  8月31日前:小一新生报到。

  4、其他注意事项:

  小一入学对入户时间没有限制;就读幼儿园和小一入学没有联系;错过登记时间节点,开学前迁户的进行晚登记,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的,提供医院证明材料向教育处提出申请;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2018小升初入学办理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信息采集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 4 月 19 

  日至 28 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 www.cdzk.org),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三、学位确定

  1、公办学校

  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

  第三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

  2、民办学校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回城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日程安排:

  五、其他注意事项:

  在本市就读、 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户籍进行材料汇总和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小升初。


四、转学办理注意事项

  户籍在高新区,在高新区外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学生需要转学回高新区就读的:

  一、准备材料:

  1、原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打印件原件(须加盖公章);

  2、户籍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监护人个人页、转学学生个人页,共计三页,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没有房产证的提供房屋信息摘要或者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操作流程:

  1、6月监护人通过高新区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注册;

  2、6月工作日监护人携带上述三项资料原件到高新区管委会3楼67号窗口现场审核;

  3、8月27日高新区入学服务平台推送转学生就读学校信息,并短信告知监护人;

  4、8月28日——8月30日学生报到。

  三、温馨提示:

  1、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请确保所留监护人联系方式的畅通;

  2、具体班级由学校统筹安排。

  3、转学手续在就读学校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办理。

  

五、在蓉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入学办理注意事项 

  父母一方须为外籍(或港澳台籍)且孩子是外籍(或港澳台籍或需在高新区入学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学生及其父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护照、通行证等;

  2、亲子关系证明: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等;

  3、入境许可;居留许可;

  4、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蓉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5、居住相关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成都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6月最新)

  7、学籍证明(新生不用)

  温馨提示:

  1、准备好资料的监护人于6月底到管委会8楼教育处办理。

  2、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校于8月28日电话通知监护人携学生到校报到。

  

六、驻藏及驻高新区部队军人子女入学办理注意事项

  享受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且必须符合《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军人子女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优待,成都市警备区予以认定并公示后,报省军区及省教育厅核准,并向成都市教育局出具名单。之后,由部队驻地或军人子女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范围内按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位情况,协调到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

  报送材料(具体材料请咨询成都警备区政治部):均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军人证

  3、房产证

  4、学籍证明(转学生适用)

  成都警备区政治部电话:028-86594023

  地址:锦江区锦江大道

  温馨提示:

  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于8月28日电话通知监护人携学生到校报到。

  

七、进藏干部子女入学办理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

  进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子女,包括:进藏在职、离退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股份制企业)、驻藏部队(武警部队)、在藏投资注册并实际经营三年以上非公股份制企业进藏工作干部职工(含西藏驻内地办事机构、学校、国有企业)子女。

  二、待遇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父母原籍所在地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安排到公办学校学习,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

  三、提交时间: 6月底工作日

  四、提交资料:

  1、进藏干部职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证明信函等材料;

  2、户口本原件

  3、高新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信息摘要均可)

  4、转学的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于8月28日电话通知监护人携学生到校报到。


八、高新区回城生小升初办理注意事项

  回城生:户籍在高新区,在大成都市外就读,回中心城区参加小升初的学生。

  大成都:成都所辖13区4县4市(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

  中心城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登记时间:2018年4月中旬工作日

  登记资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和房产证【户口簿复印件A4纸1页:正面上户口簿学生页、正面下户口簿首页、背面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房产证复印件A4纸1页】注:在学生复印页空白处用正楷书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所所属街道、楼盘名或小区名等。

  2、学籍卡(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由小学毕业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即学籍卡,由小学毕业学校加盖学校章)

  温馨提示:转片生是指户口为高新区的,但在成都其他区读小学需回本区小升初;请将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交给现在就读的学校,由学校统一转交给高新教育处。


九、入学服务相关政策请关注高新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

(注:相关事项请以2018年政策为准)

  咨询中考、高考相关事项

  咨询电话:028-85127363

  地址:盛安街889号教育发展中心6楼(双祥川音幼儿园对面)


关键词:成都 高新区 2018年 招生 入学 办理 注意事项 上传者:大源学校
】【打印繁体】 【收藏】 【推荐】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成都市教育局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 下一篇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

相关栏目

相关图片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