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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大源学校章程(2024年1月修订)
时间:2017-01-14 11:06:52 作者:办公室 来源:成都高新大源学校 【 】 浏览:3206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加速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成都高新大源学校,英文名:Chengdu Hi-tech Dayuan School ;校址:成都市高新区大源东街116号。2006年7月建立。

第三条 隶属关系:学校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举办,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 学制与规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按54个教学班配置。

第五条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学校的办学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八条 主要职责:学校党组织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学校文化

第九条 阳光文化

办学目标:办一所对学生特别好、特别负责任的、师生相长、充满成功与快乐的阳光学校。

培养目标:培养一批身体健康、开朗自信、乐于助人、自强自立、合群合作,有中国情怀、具有国际视野的阳光少年。

第十条 阳光校园

阳光管理:一切都在阳光下

阳光评价:让阳光洒满校园每一个角落

阳光活动:让校园生活如阳光般多彩

阳光团队:做一束有力的阳光

第十一条 阳光团队

阳光班子:校长做到一正二勤三有方。 领导班子要统一步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宽容、理解、团结、协作”。

阳光教师:平和宽容、充满爱心、善解人意、善于管理

阳光少年:身体健康、开朗自信、乐于助人、有教养守规则

阳光家庭:和孩子一起成长

第十二条 阳光课堂

阳光课堂的教学要求:五个要素、五条原则、四个关键字、两个落脚点

阳光课堂的评价标准:“五度”标准

阳光课堂的学习策略:十条学习保证、五种学习形式、六条抢先原则

阳光课堂的学习要求:小组合作学习

第十三条 学校标识与吉祥物 

学校标识

寓意:标志整体以大源学校简称“大源”二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为基础,将“源”字拼音首写字母“Y”作为中心图形,第一笔变形为圆形,寓意太阳冉冉升起,第二笔寓意通向远方,“大”字拼音首写字母“D”抽象变形将其环绕,寓意幼苗在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

图形巧妙地融入了大源学校“心灵阳光•道启万方”的阳光教育理念,并构成一张可爱的、顽皮的、眨着眼睛的儿童笑脸,寓意沐浴在教育的阳光下儿童少年发自内心的喜悦。

标志色彩运用代表阳光的橙、黄二色,寓意阳光教育的智慧、力量、温暖、活力、朝气;色彩的渐变寓意太阳初生,童蒙日进,莘莘学子“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每天都有新成长、新进步。

学校吉祥物:阳阳和灿灿

寓意:以太阳花为蓝本、以红黄蓝为主体设计的卡通形象,男孩为阳阳,女孩为灿灿,体现大源学子活泼、阳光、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第十四条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依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五年规划,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党组织书记最后表态,形成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决议。出席人员为党组织班子成员,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与校长办公会、行政会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

第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负责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重大事项须经教代会民主决策。

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教代会讨论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对关系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章程、学校规划、岗位聘任方案、绩效考核方案、职称推荐方案等办法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如须修改,须教代会代表20人以上提议再次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教代会每年八月底召开,校长向代表做学校工作报告并接受代表的评议。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工会主席、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负责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决定年度财务预算,确定部门岗位编制,按相关规定决定教职工及学生的奖惩。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教师职称的初评、区市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推荐和考核。由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如学术委员会决策出现偏差,可通过校务会审议后由学术委员会进行二次决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党总支要保障国家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

第二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如行为规范、食堂管理、校服选用等提出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听取、协商并做出回应。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系学生民主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有关学生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校服选用、食堂管理等,学校通过学生会广泛征求意见。每年召开学代会,对学代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做出回应。


第六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办党建办、行政办、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后勤处、安全办、劳动科技艺体中心、课堂指导评估中心等九个职能部门,由校长聘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三年一个聘期。中层干部每年接受教职工民主测评,满意度超过80%方可继续担任中层干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线上指导、块上落实、干部分管、年级负责、整体考核”的管理方式。

第二十九条“线上指导、块上落实”:“线”是指学校的职能部门,“块”是年级组。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安排指导和考核年级组工作。

第三十条“干部分管、年级负责”:全校划分为:一年级-九年级。每个年级设年组组长一名,每个学段设分管行政干部一名,年级由分管行政、年级组长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年级的日常管理。年级组长对各职能部门主任负责。

第三十一条“整体考核”:学校以年级为单位实行学月常规考核和学年质量考核。

第三十二条 学校分设初中、小学教研组和备课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教研组长对教务处、教科室负责,备课组长对教研组长负责。

第三十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度提前由财务部门根据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校务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报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负责预算内支出的审核工作,对是否符合财经纪律、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予以把关。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建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第七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建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基层教学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年级组长对年级老师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有建议权和评价权。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参加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有对组内成员有评价权,对成员的工作安排有建议权。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配备班主任队伍。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责任。

学校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培训,班主任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进行班级特色打造,积极培植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

第四十条 学校实行全员德育管理。

校长总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从一年级到九年级的完整的德育目标体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增强教育合力。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全员安全管理。

落实一岗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是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者,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科任老师是本学科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首遇责任制,本校教师在校内外发现学生出现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报告,否则进行倒查追责。实行安全值周制,每个教职工都必须参加安全值周,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实行全员科研。

要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增强“科研兴校”意识。教科室负责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每个备课组每年必须进行小课题研究,并对有突出贡献的老师予以表彰鼓励。

第四十三条 学校重视体育卫生工作。通过日常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运动技能。

第四十四条 学校重视艺术科技国学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四十五条 学校加强心理健康管理。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制定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第四十六条 学校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信息化。

第四十七条 学校倡导学生个性发展,重视学生社团建设,规范完善社团管理,打造特色社团文化。


第八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八条 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安排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按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第四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函授进修或学习培训。

第五十条  学校依法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并和绩效奖挂钩。

第五十一条  学校依法保证教职工的权益,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困难。

第五十二条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研课改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或者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将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不公平奖惩,教职工有权提出申诉。

第五十三条 教职工要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


第九章  学生

第五十四条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五十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培养学生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五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实施阳光评价即多元评价。

第五十七条 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扶困助学”等活动提供资助。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学生评教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六十条 学校对品行和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教师和学校的不公平奖惩,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所造成的责任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章  学校资产和后勤工作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六十三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十四条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赔偿。

第六十五条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第六十七条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十一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八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六十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七十条 学校建立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七十一条 学校组织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在学校指导下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建立与家委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管理情况,听取家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二条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十五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规章制度如与本章程有抵触的,执行本章程。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成都高新大源学校。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九条  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的修改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审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附:大源学校赋

蓉城之南,赫赫炎方[1],位在高新,地近华阳。居天府之胜地,邻名校而同芳[2]。昔阡陌之纵横,杂蔓草与榛莽,虽设教于村落,皆茅茨而土墙。今则绿树荫荫,华堂沃沃,回廊曲径,明亮宽敞。聚英才于一堂,启爱泽之芬芳,既滋兰而树蕙,冀香泽之绵长[3]。大任于斯,为师为长,训育后昆,皆成栋梁。如长空之丽日,布德泽于幼苗[4];似春风之化雨,皆甘润之琼浆。有阳光之管理,明前进之方向,既公正而公平,又自尊以自强;有阳光之教师,皆博学而有爱,率莘莘之学子,游书海而导航。导阳光满校园,引阳光入课堂,以阳光之文化,铸阳光之理想。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沐浴阳光,幸福成长。或求知于教室,或龙腾于操场,如雏鹰之学习[5],终将于九天翱翔。

大矣哉,教书育人!美矣哉,源自阳光!启智心灵,铸铁成钢。树九义之标杆,谱文教之华章!

[注释]

[1]赫赫:盛大貌。一般指阳气盛大。《庄子•田子方》:“至阴肃肃,至阳赫赫。” 成玄英《疏》:“赫赫,阳气热也。” 炎方:南方。南方于五行属火,故称炎方。《艺文类聚》卷九一引 三国魏钟会《孔雀赋》:“有炎方之伟鸟,感灵和而来仪。” 

[2]名校:这里指七中高新校区。

[3]“既滋兰而树蕙”二句:滋兰树蕙,指培养学生。屈原《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又树蕙之百亩。”冀香泽之绵长:希望培养的学生一代一代,绵绵不断,皆成有用之材。  

[4] “如长空之丽日”二句:汉乐府《长歌行》“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5]学习:这里指学飞行(知识、技能)。《礼记•月令》“季夏之月……鹰乃学习。” 陈澔《集说》:“学习,雏学数飞也。”《说文》:“习,数飞也。”


成都高新大源学校校歌

 

天边的彩云 托起那初升的太阳

明媚的阳光里 放飞着我们的梦想

和煦的春风 在校园里回荡

沐浴着阳光 我们在健康地成长

 

心灵的阳光 前进的力量

心灵的阳光 成功的乐章

放飞着梦想 放飞着希望

我们的未来 灿烂辉煌

 

展开了翅膀 我们在阳光中翱翔

稚嫩的肩膀上 要扛起民族的希望

胜利的歌声 在心中已唱响

沐浴着阳光 成长为国家的栋梁

 

心灵的阳光 前进的力量

心灵的阳光 成功的乐章

放飞着梦想 放飞着希望

我们的未来 灿烂辉煌

 

心灵的阳光 前进的力量

心灵的阳光 成功的乐章

放飞着梦想 放飞着希望

我们的未来 灿烂辉煌



关键词:成都 新大 学校 章程 征求 意见 上传者:大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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