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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一)
时间:2012-10-12 22:23:11 作者: 来源: 【 】 浏览:21351

  今后5年,对全国1000多万名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支持100万名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选派1万名优秀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组织200万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

  对所有新任教师,要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对在职教师,重点是帮助他们更新教育理念,每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

  到2012年,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本报北京1月5日讯(记者 焦新)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师资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今后5年,对全国1000多万名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支持100万名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选派1万名优秀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组织200万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采取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促进中小学名师和教育家的培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开展全员培训

  《意见》指出,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对所有新任教师,要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对在职教师,重点是帮助他们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每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对骨干教师,重点是帮助他们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加强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课程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重视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努力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在有计划地补充优质师资的同时,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到2012年,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深入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所有班主任教师每5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

  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为各地输送一批“种子”教师。各地要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创新培训模式

  《意见》指出,要创新培训模式。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上门、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团和海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

  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并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努力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改进教师培训的教学组织方式,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鼓励教师自主选学,在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时间、培训途径、培训机构等方面,为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积极开展教师远程培训。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采取混合学习模式,开展大规模的教师培训。

  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相结合,远程教育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完善培训制度

  《意见》指出,要完善5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规范教师培训证书制度。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教师在5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探索建立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机制。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


关键词:教育部 出台 大力 加强 中小学 教师培训 工作 意见 上传者:大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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